


18751551770
名称:泰州智信讨债要账公司
地址:泰州市泰兴市鼓楼北路333号
电话:18751551770
联系人:李经理
朱某与葛某系朋友关系,葛某作为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,于2018年向朱某推销介绍了自己公司所发行的一份新型保险,朱某基于朋友关系的考虑,便答应进行了投保。时隔6年,葛某却以民间借贷纠纷的案由将朱某诉至法院。
庭审中,葛某主张自己在帮助朱某进行保险操作时,在缴纳保险费的阶段,朱某声称自己手边没有这么多可用资金,故葛某向朱某出借了1万余元用于缴纳保费,基于双方之间的朋友关系,葛某并未要求朱某出具借条,但却保留了转账记录作为借款的证据,现其要求朱某返还借款。而朱某却表示,自己并未向葛某借款,葛某向她推荐保险之时,她本来并不想投保,自己当时有其他保险,也没必要再买保险。葛某当时告诉她是保险公司赠送的保险,没说要交钱,为了帮助好朋友“冲业绩”,同意投保,自己六十多岁了,没文化,不会操作,便将手机交给了葛某,让葛某全程操作,自己不是借钱,也没写过借条,而且因为后来发现保险并非葛某说的那么好,第二年自己没交保费,保险已经失效了。
开展化解
承办法官在仔细阅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,深入了解本案案情后,认为双方对于案涉资金并无异议,双方均认可案涉资金系葛某支出,也确实用于购买朱某的保险,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双方是否构成借贷关系,在第一次开庭中,双方均向法院申请进一步补充提供证据。因双方争议较大,事发时间较长,双方当事人都存在提交证据的困难,承办法官决定同时进行两项工作,一面分别约谈双方当事人,释法明理,从本案的利害关系、双方立场、诉求以及法律、法理、情理的角度对本案进行系统分析,同步进行调解工作;一面又将报请批准将简易小额诉讼程序转为简易程序,给予当事人上诉的救济权利。
最终,功夫不负有心人,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之下,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都有所转化,也能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进行有效的沟通了,葛某意识到自己当时没给朱某说清楚,有责任,朱某也觉得毕竟葛某损失了那么多钱,于心不忍,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,并当庭履行完毕,由法院制发调解书,终于案结事了。
经验总结
民间借贷作为当前民事纠纷案由的重要组成部分,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当下已是十分常见,人们在生活中难免遇到,无论是作为借款人还是出借人,在面对借贷之时都要谨慎对待,出借方应当要求对方出具借条、收到条及转账记录,借款方在偿还借款时应当要求对方归还借条或出具借款结清的证明。不要纠结于一些不必要的“面子问题”,无论多么要好的朋友,也不排除今后“对簿公堂”的可能,或许当前的谨慎便让未来可能发生的诉讼烟消云散。同时,无论借款还是还款,尽量还是使用能够留下痕迹的付款方式,微信转账、支付宝转账、银行账户汇款都是不错的选择,互联网是有记忆的,无论过去多久,都能查有所据。